黔南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情形
发布时间:2023-09-27 18:59:17自2023年5月1日起,黔南州住
1、恢复异地
贵州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黔南州内购房的,可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
2、调整偿还商业银行
缴存职工每次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
3、调整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偿还/全部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部分偿还/结清凭证(凭证有效期为3个月内),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部分偿还/结清凭证载明金额且整取至百位,提前部分偿还
4、调整贷款不予受理情形
借款人家庭在婚姻存续期间已有两次
来源: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